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东风(十堰)汽车车厢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建设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规划局茅箭分局将依程序批“东风(十堰)汽车车厢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建设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许白路与东益大道交会处 (东城经济开发区鸳鸯村),申报用地面积为114778平方米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69435.2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22471.1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为车间建筑面积为21685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为5211平方米,原办公楼建筑面积为777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27673平方米,一期总计容面积45058平方米;本次申报建筑为1#仓库 建筑面积12613.5平方米,建筑高度12.3米,2#仓库建筑面积24177.4平方米,建筑高度11.8米,办公楼建筑面积4411.3平方米,建筑高度9.45米,废旧材库建筑面积270平方米,建筑高度6米,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290平方米,建筑高度3.6米,本次总建筑面积41762.2平方米,本次总计容面积77413.1平方米)。容积率:1.07,建筑密度:53%,绿地率:10%。
经审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建筑间距、日照、工业用地配建指标等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支持工业项目建设,推进方案审查。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3、《十堰市许白路控制性详细规划》;4、十堰市国用(2014)第0004458号土地使用证;2014-2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茅箭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局规划公示栏(15个工作日);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4、茅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maojian.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662481
联系电话:86624838781819
联系人:刘晓波 李天浩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址:十堰市规划局茅箭分局
邮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规划局网站)十堰市规划局茅箭分局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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