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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诚信管理 保大众健康
——市卫健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纪实

记者马胜江 通讯员柯成程

共建诚信社会,共享诚信成果。医疗卫生行业信用建设,不仅关系到卫生健康系统的行业形象,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确保医疗卫生系统始终做到坚守诚信、规范服务,市卫健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优化行业管理,不断推动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为树立医疗健康行业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展现了新作为、作出了新成绩。

落实责任强管理

为全面加强卫生健康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卫健委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分工,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有序开展。

在组织领导上,市卫健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相关科室的职责、具体任务及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有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 《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市卫健委将《条例》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要求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实施《条例》的自觉性与紧迫感。

细化任务抓落实

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市卫健委依法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应用及管理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依照 《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权责清单》,市卫健委依法确定我市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制定和完善相关归集、应用制度,明确系统社会信用信息建设工作牵头科室,对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信认真采集、报送,明确相关工作行政审批科室具体承担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信息采集、报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卫健委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形象。

在政务公开方面,按照全部行政审批事项100%进驻、100%授权的“双百”要求,对依法履行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实行集中服务,一站式办结,并将办理结果通过网络公开。同时,建立“7天双公示”制度,实现所有业务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向社会公示。与此同时,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间,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多措并举出成效

为取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抓出成效,市卫健委通过宣传、激励守信行为和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相结合方式,多措并举、积极作为。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激励方面,市卫健委坚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举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12.4”法治宣传月宣传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有效扩大社会公众了解卫生健康知识的途径与渠道。通过建立“12320”卫生热线电话,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线索,有效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性。通过守信联合激励,按照不同类别和标准,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小型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正面引导健康医疗单位参与社会诚信创建。截至目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共评出a级等级单位126家,其中公共场所71家、医疗机构55家。

在对失信行为惩戒上,市卫健委严格按照《湖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试行)》要求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94件,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类信息540条、行政处罚类信息60条,在 “信用湖北”公示行政许可类信息528条、行政处罚类信息86条,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上传行政处罚信息90条。与此同时,根据 《湖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认真开展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整治、举报投诉、上级督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作为医疗机构校验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引导、督促医疗机构不断增强自觉守法的执业意识。截至目前,共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8次,累计记分124分,行政处罚24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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