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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港航海事局突击开展通航安全大检查

本报讯 通讯员龚中强 陈耿 尉强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盐城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水路交通安全稳定,3月28日,市港航海事局成立检查组对辖区航道通航状况、船舶运输、港口和船舶防污染、“非法码头”治理及水上水下施工安全等工作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组从郧阳区长岭码头向汉江上游郧西方向进行巡航检查,采取边巡航、边排查、立整改的方法,对汉江沿线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分门别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直接处理,对汉江航道和沿线砂石堆放点进行拍照记录。巡航70余公里,时长8个小时。

巡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郧阳沧浪洲大桥桥涵标、桥柱灯等助航设施未安装到位,桥区通航水域遗留障碍物未清除等问题,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查获超载砂石运输船舶25艘;驱逐占用航道乱采乱挖的采砂船4艘;登记航道中砂石滩点碍航物7处;责令天河口汉江大桥建设单位停止施工,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随后,检查组在“鄂海巡0709”号海巡艇上召开现场办公会,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检查组要求,一是落实整改责任,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市局将成立整治工作专班,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市港航海事局2019年的一个工作难点、重点、亮点抓好抓落实。二是制订整治方案,强化安全监管,集思广益完善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围绕船舶超载、无证驾驶、挖砂船乱采乱挖、船舶防污染设备落实、“非法码头”治理五个重点开展整治。三是明确方法步骤,整治工作分为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开展,整治中要做到逢船必登记,数据要详尽、准确。进一步宣传教育,制作宣传手册,宣传船舶船员违反行为处罚信息。根据违法情节和违法行为的不同,严格处罚程序及裁量标准,全力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为十堰市水路交通运输大环境提档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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