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仲裁委举办2019年度首期仲裁员工作会议
本报讯 通讯员钱洪娥报道:为充分发挥仲裁员在仲裁制度宣传推广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4月8日,十堰仲裁委员会召开2019年度首期仲裁员工作会议,到会仲裁员40余人。
本次仲裁员工作会议,共有三项议程。首先,十堰仲裁委员会委员李世军通报了2018年仲裁工作情况和2019年的工作规划,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分解到每个月。李世军还针对仲裁办案纪律举案说法,谈如何做一名 “干净”的仲裁员,要求仲裁员严格按照 《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按照仲裁规则审理案件。之后,十堰仲裁委员会发展部部长刘汉平领学了2月1日施行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相关内容,突出介绍了施工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及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8个方面的问题。
随后,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及3月28日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 《若干意见》针对仲裁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顶层设计,对中国仲裁的发展方向、改革目标等作了权威性、高规格指导性规范,必将对未来中国仲裁制度完善、公信力提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会议强调,仲裁的质量是仲裁事业的基础,是仲裁公信力的根本保障。为此,十堰仲裁委员会成立了仲裁员职业道德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监督,从严管理仲裁从业人员。今后,十堰仲裁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仲裁沙龙活动,以推动十堰仲裁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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