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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五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

本报讯 通讯员曹克生 魏勇报道: “没想到你们这么短的时间就帮我们把血汗钱要回来了,太感谢了!”5月8日,郧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办案人员将讨回的2万元工钱送到青曲镇乐园村时,遭遇欠薪烦恼的几位村民连连道谢。

今年来,郧阳区人社局紧紧围绕保障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督、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形成职责清晰、权责统一、问责有力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平安郧阳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实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杜绝以包代管等问题。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发放,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签字、施工总承包企业审核,采取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的办法,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在建设工程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坚持把工资保障金缴纳作为办理开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合理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确保应急周转金足额储备。对本辖区内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定期监控。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工作。

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欠薪企业 “黑名单”管理,每季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做到应公布尽公布。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实行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企业守法诚信义务。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强化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治理。采取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监管、信用评价管理、资格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等手段,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担保金额应当与施工单位履约金额相当,凡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担保人代其支付。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权属登记。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加大欠薪问题的执法力度。加强部门执法合作,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办效能。对查证属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问题。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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