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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前学法纪”在我市已成常态

本报讯 记者李平 通讯员胡升 张吉贵报道:“经与市委组织部汇报沟通,酝酿提拔几名干部,下面大家讨论确定一下人选……”

“请等一下,按照省纪委监委的最新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前是要学习相关法纪条文或文件精神的。”日前,在市经信局党组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提出自己的建议。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的要求,把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摆上突出位置,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务实的举措把预防在前、教育在前做细做实,实现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多形式、全覆盖、经常化。

“在我们近期的专项检查中,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重大决策前学习法纪条文的规定都很到位。”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王晗接受采访时说。

“把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决策程序接地气、抓得准、效果好,既普及了法纪知识,又强化了敬畏意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蒋思良说, “决策前学法纪”在我市各级党委 (党组)的政治生活中已成常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纪用法纪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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