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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村民变股民叫好

王庆

据本报近日报道,郧阳区鲍峡镇通过清产核资,将村集体所有资源变资金、资金变股金,29155名村民变身股民,在此基础上千方百计开发经营好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保村集体经济增长、村民得红利。笔者认为,此举无疑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种深化,是促进农业现代化、村集体经济壮大、村民增收的有益探索。

其实,早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会议就指出,要以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益为目标,围绕界定入股资产范围、明确入股受益主体、合理设置股权、完善收益分配、加强股权管理和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探索建立集体股权参与项目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走出一条资源开发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的新路子。目前,国内已有四川、湖北等多省份以“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扶贫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市场机制和资本运作模式引入农村,将农户和集体拥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山、滩涂、水面、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资源和资产股份量化后入股发展生产经营,从而激活农村资源要素。这种改革,对农户而言,既能按照持有股份获得稳定的股份收益,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增强主人翁意识,又可以通过从事务工经营获得工资收入;对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而言,可以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利润最大化;对村集体而言,进一步发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提高经营集约化水平,从而增加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之,笔者认为,以“资源变资金、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了一条通过股权化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精准扶贫新路子,值得各地农村实践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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