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老赖”获刑一年半
本报讯 通讯员王琴报道:8月28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尉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经法院公开宣判,最终这名“老赖”被判刑一年半。
2015年8月,尉某因合同协议纠纷被法院判决偿还原告80余万元及利息15万元。判决生效后,尉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于同年9月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将98万工程款予以扣留。
自强制执行通知发出至今年,在长达三年的执行过程中,尉某除于2016年2月支付6万元外,再未履行给付义务。期间尉某采取拒接电话、拒回短信、更换手机号、借用他人银行卡等方式,恶意逃避应履行的义务。
2016年2月,为逃避合法债务,尉某与他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据,捏造被扣留的98万工程款不归尉某享有的实事,致使原执行裁定被中止,98万元工程款也被解除扣留。
经查,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尉某名下银行账户先后发生多次取款业务,合计存入40余万元。明知自己有可执行的财产,尉某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偿还义务,且不按要求报告财产情况,将上述财产隐瞒、转移。
2019年8月28日下午,该案在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公开受审。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尉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检 察官提醒,参与诉讼的各方当事人,都要尊重和重视司法权威,积极履行生效判决,切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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