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算是时下最时髦的互联网应用了,可以 “刷脸”办的事越来越多了。移动支付、身份认证、宾馆入住、单位打卡,都已经用上了人脸识别技术。
可是,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在内的互联网服务在带来极大便利、提升社会运营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一个人在这样的数据面前几乎无所遁形,这在以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一些以前认为不构成隐私侵害的,比如一个人在公共场合的活动,放在以前, “陌生人社会”的大背景就是你藏身的舞台。可是现在就太不一样,大街上,摄像头忠实地记录着一切,手机定位可能暴露你的行踪,朋友圈里的照片可能无意间将你 “出卖”。
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对这种每时每刻的记录没有感觉,但特殊情况下就可能引来威胁,比如数据一旦泄露,有心人就可以拼接一个人的生活轨迹,你将毫无秘密可言。又比如,所有的个性化服务都是建立在对个人精确了解的基础上,有精准画像才有精准营销,没有个人信息的支撑,互联网个性化服务几乎寸步难行,这些被商业化的个人隐私又该怎么办?
大学校园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人脸识别有的问题,在大学校园里同样也有。只不过,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大学校园更容易把问题放大而已。
一个最棘手的问题就是收集主体的多元化。不同的应用,不同的管理主体,有些属于公共部门,有些则属于私人部门,他们相互不兼容,相互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可遵循。运行比较规范的企业让人放心,而更多的是规模比较小、管理水平比较低下的企业,把数据交给他们又如何让人放心?
另外,个人轨迹与互联网应用掺杂在一起,难以严格区分,这意味着有些收集行为是隐藏的。比如,打车是互联网应用,但是上车地点、行程终点又是个人隐私,这该怎么算?又比如,上网是享受互联网服务,门户网站提供了大量信息供你阅读,但你浏览了哪些网页是有隐私权成分的,你自然不希望门户网站把这些也公布出去。
这种复杂性本身也给管理保护带来难题,哪些该保护、哪些该合理利用,别说普通人,就连互联网企业自己也未必明白该怎么做。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相当于在全社会编织了一张精确定位个人信息的网,无疑将隐私权的争议推至极致。
由此可见,人脸识别虽好,但也是一朵带刺的玫瑰,不收拾一下直接上市,只怕会扎伤了人,法律需要给人脸识别也立个规矩。不泄露是底线,合理合法地应用才助于打消社会忧虑。 (据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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