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禁令”筑牢廉政“防火墙”
本报讯通讯员石采正报道:为深入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审定了 《十堰市财政局干部廉洁从政“十条禁令”(试行)》。
“十条禁令”对照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聚焦财政业务工作的廉政 “风险点”。除了旗帜鲜明地强调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为官不为”的基本要求外,还重点对财政业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范,为财政干部与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业务交往关系重申了规矩、划定了红线。
市财政局党组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认真组织专题教育,局机关全体干部务必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对局机关干部违反规定的,一律交由机关纪委和纪检监察组严肃调查处理。同时,市财政局将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升社会各界对财政反腐倡廉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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