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张政储出(2019)11号储备地(标准地)项目进行方案批前公示,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将依程序批准该设计方案;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张政储出(2019)11号储备地(标准地)位于十堰工业新区福兴路一期延长线,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435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826.41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为15983.57平方米,容积率1.11,建筑密度为53%,绿地率为10%,停车位:25台。建筑功能:车间,建筑风格及色彩:现代风格、青灰色外墙为主(见效果图),经审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建筑间距、日照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十堰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版)等相关规范标准及控规要求。现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3、《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张自规条[2019]第21号)。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建设项目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一楼大厅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10912 联系人:夏工
电子邮箱:596718879@qq.com
地址:十堰市文化街6号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邮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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