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0年09月07  星期 > 3版-综合报道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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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制

本报讯 通讯员王波 李爽报道:9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前三季度食品药品行业消费投诉信息,对5家餐饮企业和5家药品经销企业消费投诉举报及处理办结情况进行公示。这是该局创新消费维权机制,以市场透明倒逼商家诚信经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

自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评议工作启动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围绕解决放心消费的 “痛点” “难点” “堵点”,积极推进消费投诉公示制度落实落地。消费投诉公示重点从日常消费投诉、重点行业投诉、典型个案信息披露、消费环境宏观数据,以及其他消费投诉情况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公示。公示途径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对外公示;在超市、商业综合体、消费集中集聚区等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消费投诉公示区域;在街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

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和发布流程,全面考量确定公示内容,提高公示的预判性、精准性、有效性,避免简单以绝对数据论排名,防止因不考虑行业差异仅考虑投诉数量而给经营者带来的不公平公正问题。此次食品药品行业消费投诉公示,是根据消费投诉的突出问题、舆论监督和公众关注焦点选择的重点行业或重点经营者,具体包括:被投诉主体名称、经营地址、投诉数量、投诉解决率、投诉反映集中问题。

据介绍,该局将消费投诉公示制与信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测评、 “诉转案”、消费提示警示、行政指导约谈等其他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的预判性、精准性、有效性,倒逼经营者诚实守信,全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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