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0年09月30  星期 > 6版-综合报道 > 正文
 [字号   ]   
“十堰烟草故事之以案学法”系列55
邮寄烟草制品有标准

近日,市民章先生准备给外地亲戚邮寄2条卷烟和2条雪茄烟,结果到了快递点后,快递员查验完物品却告知章先生因邮寄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无法邮寄。章先生见状,遂打算把卷烟和雪茄烟分开邮寄,结果又被快递员拒绝了。对此,章先生十分不解。

针对章先生的这种情况,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依法作出解释。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不仅如此,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章先生既不能超限量邮寄烟草制品,也不能将其拆分成多件邮寄。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邮寄卷烟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给亲朋好友邮寄卷烟,不仅要保证邮寄的是真品卷烟,数量还需在2条以内。(记者刘俊通讯员丁杰整理)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