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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钊:

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香港花园项目因超规划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我局2013年3月12日和2017年4月28日分别送达了《催缴土地出让金的通知》《关于迅速办理用地手续的通知》等方式催缴无果下,在2020年7月15日下达《征收土地出让金决定书》,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十郧自资规[2020]07号《征收土地出让金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你可在60日内向郧阳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六个月内向郧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逾期我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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