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市民生活惬意。

干净整洁的农贸市场。

城区每个窗口单位均设置了学雷锋志愿服务岗。
记者纪枫波
“创建文明城市,不是突击式的活动,也不是做给别人看的‘面子工程’,而是踏踏实实办实事,提升群众幸福感。”对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市上下早已形成共识。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惠民生、以创建增优势、以创建聚合力,探索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使之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完善机制凝聚创建合力
走进张湾区各个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居民们都可以在醒目位置看到“意见箱”“意见簿”。路面坑洼不平、路灯出故障不亮、遛狗不牵绳……群众遇到的大小“烦心事”都可以写下来,并在承诺的时间内得到答复。
“我们定期会对意见箱里、意见簿上群众反馈意见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群众意见有‘回音’。”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区不仅采取周督导、月考核等方式,督促各职能部门在文明创建中履职尽责,而且还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文明创建相结合,用铁的纪律保证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
记者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多年来,我市在创建中总结、在创建中发展,逐步探索出符合十堰城市管理实际的长效机制。
制定完善“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定期发布城区“门前三包”红黄榜,加大激励和惩处力度,推动临街(路)单位、门店、住户、物业及产权人自觉维护门前责任区卫生、绿化和秩序。市、区、街办、社区四级联动,常态化考核督办,有效巩固创建成果。
推行“路长制”管理,形成每条道路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路长,街办督导员、城管队员、交警队员、环卫队员参与的“一长四员”管理模式。市文明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季度发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黄榜”,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此外,我市还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级包联、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村镇、驻市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等机制;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落实精神文明创建系列评选表彰动态管理、负面清单、淘汰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文明家庭激励机制,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测评考核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城市管理双月测评、文明指数季度测评,实行工作推进情况每月考核、双月奖惩兑现;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城管、公安交管、房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实行联合执法;畅通市民监督渠道,建立监督、举报、投诉、受理、回复、整改、落实、公布的监督评价机制;健全完善网上申报材料工作机制;落实全覆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机制。
多元共治点亮“美好生活”
“一个电话,药就送到了家门口,真是太方便了。”日前,家住茅箭区二堰街办堰桥街的退休教师戚老师,在拿到网格医生志愿者送来的降血压药后高兴地说。
网格化治理在我市开展已久,拥有成熟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我市在总结多年网格化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基层社区网格微治理,逐步构建以“社区—网格—小网格(楼栋)—居民+特色志愿服务队”为主要形式的社区网格微治理体系,将83个社区划分成4463个社区小网格,使基层治理延伸到小区,把网格管理精细到家庭,形成了结构清晰、点面结合、人人参与、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推进基层社区网格微治理时,我市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发挥各基层党支部的智慧和作用,在小网格中选出楼栋长,就近招募社会志愿者,建立“文明劝导”“家庭医生”“垃圾分类”等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党员志愿服务队,把社会治理的“红色细胞”深入到城市各个角落。
此外,我市注重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向基层聚集,大力推行在职党员“双报到”,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认领志愿服务岗位,依托“志愿者服务日”“认领微心愿”等活动,构建“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常态化服务机制。
小小网格,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即插即用”的兼容性平台,在文明创建、社会稳定等全市重点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治力量护航文明创建
2018年12月,制定《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两年来,有关部门充分结合十堰实际,严格履行程序,多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今年9月24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批准《条例》;2020年10月21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布《条例》全文,并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为总则、基本规范、激励倡导、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55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条例》,目的是以法律“硬制度”,促进文明“软着陆”。
“高空抛物行为,物业制止不力可处万元罚款;跳广场舞噪音大,不听警告也受罚;在禁烟场所吸烟最高罚200元;遛狗不牵绳,最高罚1000元;毁绿种菜最低罚200元;装修造成环境污染,单位和个人都要受罚;共享单车违规停放最高罚5000元……”该负责人介绍, 《条例》全面梳理、剖析提炼十堰市社会文明行为现状,引导市民加深对文明立法的认同感,从而推动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的普遍遵守;厘清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文明行为边界,为鼓励和处罚提供更加清晰、明确、可操作的法律依据,真正使公民有所为有所不为。此外,《条例》建立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的关爱帮扶嘉许机制,健全文明行为奖励表彰制度,树立好人好报的社会导向;明确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提供长效保障。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倍加珍惜荣誉、感恩奋进,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中不断拓展文明创建新的增长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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