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方孝春
今天是第39个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消费维权年度主题确定为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2020年,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强化防控措施,守护市场安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推进质量强市,促进消费升级,助力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今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持续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强化履职尽责
全面优化市场和消费环境
在极不平凡的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主动服务“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优化市场和消费环境持续发力、担当作为。
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全力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实施企业住所信息承诺制等改革事项,取消审批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准入服务一批,全市累计办理“证照分离”事项8639件,惠及企业6823家。精简企业开办程序,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开办“2半0”标准,推动“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全市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网办率达95.63%,全省排名第三;开通网上服务“绿色通道”,行政许可网上办、应急审批立即办、证照管理延期办、助企融资在线办等便民举措,减免计量技术服务费310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新进展。着力推进实施质量强市、专利提升、品牌培育“三大工程”,组织申报质量提升项目13个,2个项目纳入2020年度全省示范项目;批准发布涉及蔬菜、小麦、玉米、甘薯绿色生产27项十堰市地方标准;专利授权4063件,发明专利授权76件;全市新注册商标4055件,有效注册商标达1.94万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6件,“房县香菇”和“房县黑木耳”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首批保护名录。
四大安全保障得到新提升。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全力以赴加强冷链食品防控,积极推动“公筷公勺,健康饮食”公益活动,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厘清市县药品监管事权,落实药品消费和使用环节监管全覆盖,着力推进电梯“互联网+监管”、气瓶“二维码+信息化”管理,切实加强特种设备检查力度,确保了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服务中心大局展现新作为。积极探索推行精准监管、信用修复、容错免责“三大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对全市309家食品生产企业、501家小作坊、2.8万家食品销售单位、6579家餐饮单位实行分级监管;组织开展诚信示范创建,强化信用监管基础,健全信用修复制度,移除异常名录1893户,撤销行政处罚公示18条;及时出台《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42类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做到管出公平、管出秩序、管出安全、管出活力。
突出执法维权
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放心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发力、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持续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突出不正当竞争、民生价格、虚假宣传、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保护、消费欺诈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64起。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审查涉企规范性文件174件,废止23件,拟修订1件。
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和广告、合同、网络交易监管。围绕重点领域,全市系统同步开展涉企收费及中介机构、协会类收费排查,查出涉企违规收费53.63万元,已全部处理完毕;抽查监测市管媒体发布广告3076条次,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广告监管业务指导,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7件。收集合同格式条款35份,发现通过网络销售野生鱼线索11条,均已整改到位。
全面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对12315维权站梳理重建,积极推广 “湖北消费维权政企协作平台”,ODR企业累计发展71家。共受理消费诉求4.1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62万元。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 “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所需所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聚焦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首要环节,重点聚焦市场主体高频办理事项,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解决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对于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违规行为,包容监管、教育为主,营造宽松包容的市场环境;对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与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格执法惩处,打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坚持务实重行
创造维护消费者权益新业绩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担当作为,争当服务发展标兵、改革创新先锋、转变作风模范,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在“两个一百年”的交汇点上擘画新蓝图,在新的征程上不断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用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服务三大任务:服务疫情防控。加强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重点人群管理和冷链食品监管,加大进口非冷链风险货物管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加强价格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服务长江禁捕。加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销售平台、虚假宣传和广告等执法监管,把长江“禁渔令”落到实处。服务乡村振兴。深化商事便农、品牌富农、监管护农三项行动,为乡村振兴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创新三项举措: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深化企业开办“2半0”服务,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探索“一证多址”“证照联办”改革,全面推行企业住所信息申报承诺制,持续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落实“十必须十不准”要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市场主体增加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长效发展。推进市场监管机制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深入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智慧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
——守护“四大安全”: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专项行动。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职责,强化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麻精药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加强“两品一械”高风险环节和风险点监管。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加强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特种设备等级评定,加强特种设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落实特种设备维保资质审定和工作监管全覆盖。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实行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动态管理,抓好高风险领域和产品质量监督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加强四类监管:强化竞争执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网络传销联合整治,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构建规范发展、堵塞漏洞、源头治理的长效常治机制。强化价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涉企、涉农收费和教育、医疗、房地产等领域价格监管,开展转供电等领域涉企收费检查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网络市场、违法广告和集贸市场、加油站、眼镜制配场所、商超等行业监管,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消费维权。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创建,强化12315维权体系建设,紧盯人民群众在“衣、食、住、行”方面的痛点、堵点,集中整治假冒伪劣、网络交易、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热点难点。
——推进三大战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持续推进“万千百”质量提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行动,培育质量标杆企业,争创省级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加快广告产业提档升级。推进标准化战略。完善《十堰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范地方标准制定;抓好“国家大数据精准扶贫农业标准化试点(竹山县)”等3个国家级和“丹江口库区武当蜜橘品种改良标准化示范区”等4个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武当山旅游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深化知识产权培育、护航、示范“三大工程”,确保专利申请、商标申请量增长10%,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PCT专利申请量稳步增加;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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