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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院公开审理假冒注册商标案

庭审现场

记者段吉雄 通讯员袁伊璇

十堰是汽车城,东风品牌驰名中外,为十堰赢得了一次又一次发展机遇。东风品牌的口碑和上乘的生产工艺不仅助力东风品牌的全球布局,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对之垂涎欲滴,不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3月12日上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针对“东风”品牌假冒注册商标案,涉案金额高达230多万元。

2017年起,被告人黄某某未经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许可从外地大量购进滤清器等半成品,并购得防伪标识、包装箱等,将半成品滤清器等拆包、塑封、装箱成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相同的假冒滤清器等产品,并伙同妻子、妻弟进行销售、运输。2019年10月,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在黄某实际控股的汽配经营部查获三个窝点,价值230多万元的涉嫌假冒东风牌滤清器,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详细侦查,在侦查清楚后将嫌疑犯和详实、丰富证据移送检查机关。

为了庭审进行得更顺畅,案件主审法官十堰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武汉胜做了大量庭前准备工作,与市人民检察院充分沟,仔细研读卷宗,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庭审中通过有力证据证实了两名被告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一名被告人运输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事实,庭审现场,三名被告人也对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合议庭评议,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一、被告人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45万元;二、被告人妻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三、被告人妻弟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四、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扣押的涉案假冒注册商标滤清器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并销毁。

“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专用权,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对这类行为不依法进行判决,长此以往会对东风汽车产业的品牌、口碑、发展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十堰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武汉胜表示, “希望被告人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犯罪事实,真正从心灵上反思和警醒。”

结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十堰中院全网公开庭审该案实况,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企业代表旁听庭审,邀请十堰日报社、十堰广播电视台记者全程采访报道,将案件实况完整地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武汉胜庭长表示, “我们正是希望通过这些对百姓来说方便的、接地气的宣传方式,促进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相关法律制度,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刑法的目的在于使善良的人公正运用法律,犯罪的人得到应有惩罚,被害人得到合理赔偿。我国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明确予以刑法规制,将该罪列入刑法分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章中,目的在于以更有强制力、更具威慑力的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刑事司法保护。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有助于促使生产、经营者保护商品和服务质量,从而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壮大。长期以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扣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主线,立足审判职能,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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