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消费者协会1月26日公布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三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
2021年,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将重点围绕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直播营销、汽车消费维权、农村消费维权、制止餐饮浪费等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法律理论研究,积极参与立法立规和标准制定。着力编写《消费教育大纲》,探索建立网上消费教育基地,提高消费教育的系统性、易达性和有效性。针对民生关切的热点产品和新型产品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加强对比较试验结果的科学解读和有效传播。重点关注共享式消费、在线教育培训、长租公寓、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营商手法、显失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推进消费领域规则建设和完善。落实投诉便利化、规范化措施,提升基层消协组织投诉受理和处理能力,推进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建设,完善消费投诉和解机制,加快建立消费投诉预警机制、投诉信息公示机制、消费信用约束机制。加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适用力度,推进集体诉讼实践。以消费集中时段为重点,建立健全消费维权舆情监测分析机制,针对舆情热点,回应社会关切,表达消协观点。
我国历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每年的年主题都会引人关注。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而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年主题不仅文字精练,通俗易懂,还成为了贯穿全年的消费维权宣传主题。
历年主题
1997年 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 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 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 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 绿色消费。
2002年 科学消费。
2003年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 诚信·维权。
2005年 健康·维权。
2006年 消费与环境。
2007年 消费和谐。
2008年 消费与责任。
2009年 消费与发展。
2010年 消费与服务。
2011年 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
务。
2012年 消费与安全。
2013年 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4年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2015年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2016年 新消费 我做主。
2017年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2018年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
2019年新消费我做主
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
2021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 《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之后每年都会在3月15日推出3.15晚会。
设立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宗旨是,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等。
本期推荐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