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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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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我在武汉市缴存的公积金,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十堰买房?

答:2020年1月1日起,根据十公积金发【2019】3号文件:暂停十堰市辖区外缴存职工在十堰市辖区内购房贷款业务。

2、问: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答:十堰住房公积金城区个贷率过高,存量资金有限,自2020年1月1日起暂停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3、问:我在外地工作,如何在十堰缴纳公积金?

答:根据相关规定,在什么地方上班,公积金应缴存到什么地方。

4、问:在十堰城区购买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2020年1月1日起,根据十公积金发【2019】3号文件:十堰城区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县(市)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5、问:我想把自己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偿还我母亲的住房商业贷款,可以么?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解决缴存职工本人基本住房问题。因此,自2020年1月起,我中心暂停缴存职工为子女或父母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

6、问:我是自由职业者,能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个人属于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个人和虚拟单位各10%)。月缴存基数按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确定,月缴存基数要符合当年年审文件相关规定。(据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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