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的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就是最大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优化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十堰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坚持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一是严格落实“放管服”要求,所有法定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备案)事项一律进入市民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二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覆盖率达100%,落实“网上办、马上办、只跑一次”,增强企业获得感。三是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持续推行审批容缺受理。四是持续减时限,能即办事项绝不拖延,承诺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0%,将即办事项比例提高到30%以上。
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执法监管。一是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二是执行轻微违法“首次不罚”“首罚从轻”。实行包容审慎执法,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首次非主观导致的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对符合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条件的,从轻处罚。三是设置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12350,24小时在线服务,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为企业和群众答疑解惑、解决难题。对群众举报或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有诉必理。
及时发布预警,预防事故灾害。在高温、汛期、大风、寒潮等特殊时段,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指南,指导企业做好领导带班值班、应急准备等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衍生灾害。
强化宣教培训,营造安全氛围。加大应急和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定期在主流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和事故警示片;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实现“政府部门要企业安全”到“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安全”的转变。
严肃廉政纪律,树立队伍形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服务文明、办事高效、监管务实、执法公正,打造“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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