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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发放首张“无证明材料”个体营业执照

本报讯 特约记者杜达巍通讯员 杨鹏 报道:“太感谢你们了,这下终于可以安心经营我的小店了。”5月8日,在房县政务服务大厅社会服务窗口,来自城关镇泉水湾社区的张先生拿着刚刚办理的个体营业执照向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原来,张先生经营的门店属于农村自建房,无法出具办理营业执照所必须的房屋产权证。以前,类似情况由户主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经营场所证明即可,但现在该证明已被纳入全市首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不再由村(居)委会出具。

为帮助张先生解决营业执照办理难题,房县行政审批局采取“告知承诺+现场核验”方式,由当事人出面承诺经营活动真实性,并安排专人现场核实经营场所权属、经营状况后,为张先生发放了该县首张“无证明材料”个体营业执照。

今年以来,房县行政审批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逐步实现证明材料从“索要”到“不要”、从“多头跑”到“不用跑”、从“群众跑”到“部门跑”、从“纸质证照”到“电子证照”、从“申请人提供”到“服务单位自行获取”的转变,致力建设“无证明城市”,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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