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洋烈士纪念馆位于竹山县宝丰镇。
施洋(1889-1923年),原名吉超,号万里,字伯高,竹山县麻家渡镇桂花树村人。为寻求革命真理,1914年考入湖北警察学校,期满毕业。次年,考入湖北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学习法律。1917年毕业后加人武汉律师公会,即被选为副会长。他的收入大都用来保障人权、伸张公理,被广大平民称为“劳工律师”。1923年2月7日晚,北洋军阀以“煽动工潮”的罪名逮捕京汉铁路总工会法律顾问、共产党员施洋。同月15日,将其枪杀于洪山脚下。当晚,汉口人力车工会的工人冒着生命危险把施洋的遗体收殓在武昌城外的江神庙中。同年7月,中共湖北党组织和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将施洋的灵柩安葬在洪山北麓。毛泽东曾高度评价施洋:“施洋同志的牺牲,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是最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
为了缅怀革命先烈,1957年5月,竹山县人民委员会给施洋夫人居家赠挂“烈士之家”巨匾,室内正厅悬挂烈士遗像及其生平事迹简介供后人瞻仰和凭吊。1993年5月,中共竹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县城中心竖起5米高的烈士铜像。同时,组织编写出版《施洋传》《施洋烈士文集》,以教育后人。
竹山县宝丰镇中心学校原名宝丰小学,创办于1935年。为充分挖掘利用人文资源,切实加强德育教育,该校于1997年秋筹资兴建施洋烈士纪念馆。2006年6月扩建该纪念馆,占地20亩,采用仿古式建筑,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馆前立施洋铜像。馆内设置三个展厅:第一个展厅为施洋烈士事迹展,收藏了施洋烈士生前部分办公用品;第二个展厅为施洋故里风情摄影展,主要收藏纪念施洋烈士活动和烈士家乡的摄影图片;第三个展厅为书画展,主要收藏县内外书画名人为纪念施洋烈士创作的书法、绘画作品。(市档案馆供稿)

施洋烈士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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