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超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在这春暖花开、生机勃发的季节,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3·15”,立足当下经济发展形势,明确以“提振消费信心”为活动主题,必将对复苏市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稳增长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消费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供给,对推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过去三年,消费市场受疫情影响最大,但恢复潜力也最大。当前,我市正处在疫后经济复苏的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必须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抢抓当前有利时机,以切实有效的措施让信心“回归”、市场“回暖”、经济“升温”。
经营之道在于诚,盈利之道在于信。诚信与消费,存在着天然的因果联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社会信任是创造经济繁荣的基本前提,是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唯有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才有消费者放心消费。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特点。在消费业态快速升级、消费模式不断更新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治理难题,尤其是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失信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消费市场信心,严重危害经济健康运行。这就需要我们以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联合司法、行政、媒体等各方力量,从政策、理论、法律、标准、舆论等多维度、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创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后顾无忧,从而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力。
诚信就像空气,用之不觉,失之难存,须臾不可离。让我们以“3·15”为契机,积极行动、协同共治,筑牢社会诚信基石,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打造“山水车城、宜居十堰”,营造知信、守信、重信、用信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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