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命名为“清廉机关示范点”
本报讯通讯 员 贺兴 报道:近日,中共十堰市纪委印发《关于命名十堰市第一批清廉建设示范点的决定》,命名41个清廉单元为全市第一批“清廉十堰建设示范点”,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被命名为“清廉机关示范点”。
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多维发力的清廉机关创建格局。在机关院内设立《伟大建党精神》《爱莲说》等文化墙,制作以“公生明、廉生威”等清廉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石刻、楹联、莲池、书画等;组织开展“献礼二十大、司法为人民”廉政书法、摄影等比赛;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等,不断擦亮检察队伍廉政底色,为检察工作注入“廉动力”。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