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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记“十堰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

记者 刘俊 通讯员 刘娟

昨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该中心获评2022年度十堰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宣传先行 当好贴心人

为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该中心坚持宣传先行,让法律援助政策家喻户晓。

为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该中心送法进村、入户宣传,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群众宣讲法律援助法,发放法律援助指南、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及妇女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册,让法律援助深入人心。此外,坚持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社区(村)、园区、学校等场所,宣讲法律援助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该中心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抓好法治宣传。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助残日等时间节点,在广场、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2022年,该中心累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2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疑问200余人次。

畅通维权渠道 当好知心人

“喂,您好,这里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5月25日,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热情接听群众来电。该热线是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站式”服务妇女儿童的三大平台之一,可以无偿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为了畅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渠道,该中心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12348热线、法网三大平台。一旦妇女儿童遇到维权难题,既可以到市、县(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直接与值班律师面对面咨询,也可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免费咨询,还可以登录法网平台咨询。

针对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该中心实行“一律予以优先办理”政策。对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材料的妇女儿童免审查经济状况,对有特殊困难的妇女儿童实行预约上门服务。此外,简化对青少年维权案件办理程序,对相关案件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未成年人维权申请援助审批指派时限缩短为2个工作日内。通过采取一系列实打实的措施,该中心获得来访来电群众一致好评。

强化维权保障 当好暖心人

“感谢你们十年间一次又一次暖心帮助!”去年6月25日,丹江口市一名江姓女子的刑事法律援助案正式结案。历经一审、二审、指定再审、发回重审,江某获得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9次暖心帮助,终获无罪判决。听到判决结果,江某感动得热泪盈眶。在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这样暖心援助的案例不胜枚举。

为给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组织管理、质量保障上积极探寻新方法,为妇女儿童撑起司法公正的“保护伞”。在组织保障上,该中心牵头组建全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库,优先指派专家律师承办案件。同时,及时开展全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值班律师培训,提升律师解答群众咨询、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能力。在质量保障上,通过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等方式,以及吸纳部分擅长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办理的律师加入案件质量评估团队,完善考评结果运用机制,有效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办理质量。

去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解答妇女儿童维权方面咨询667人次,办理相关案件56件,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该中心被共青团湖北省委命名为湖北省“维护青少年权益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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