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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4个集体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

本报讯记者曾雨通讯 员 肖巍 报道:近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等23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并进行星级认定的决定》,命名1932个集体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我市共有4个集体获命名。

其中,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辆工厂装配五车间获评“二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十堰海关综合业务科、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襄阳供电段十堰供电车间小花果接触网工班、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分别获评“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据悉,此次被命名的集体,经逐级推荐报送、资格审查、集中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是各行各业先进青年集体的代表。这些集体中的青年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高超的职业技能、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岗位业绩,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科技创新、工程建设等各行业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主题实践活动,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青年成长、弘扬文明风尚作出了积极贡献,集中展现了新时代中国职业青年的昂扬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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