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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聚焦“四个环节” 高效培养“法律明白人”

■ 刘宝杨红张娟华

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石,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必由之路。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培养一支贴近群众、扎根基层的“法律明白人”新队伍,是破解乡村法治人才缺乏问题的重要抓手,是打通乡村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一招。

从严选优,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法律明白人”,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村(居)民。要将选准人、选对人作为培养的首要环节,严格遴选标准和程序。广泛面向村(居)民宣传遴选要求,发动群众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五老”人员中优先推荐和自荐,经公示后确定为候选对象。乡镇司法所对村“两委”报送的初选对象进行初审核实,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报县司法局经任前培训、上岗考核等程序,确定名单,统一颁发证书和徽章,进行上岗前宣誓,提升“法律明白人”的荣誉感与使命感。

从细育强,确保“法律明白人”培养高质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七进”和对口帮扶等活动,整合普法讲师团成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等四项原则,通过现场教学、网络教学、旁听庭审、法治实践观摩等融合式培训,全方位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针对对象涉及面广、人员难以集中等实际问题,线下线上齐发力,实现培训方式多样化。因地制宜编制培养手册和培训题库,摸索常用法条、典型案例、基础法律文书的二维码扫码学习或其他线上学法新模式,组建乡镇“法律明白人”微信学习交流群,不定期推送法律知识、分享法治案例、在线答疑解惑,推动培训无遗漏、效果更明显。

从实管好,打造“法律明白人”培养全链条。将培养工程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坚持逐年分步推进。持续完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实施规范,施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共育、乡镇主抓、基层自治、依靠群众、共治共享”的一体推进模式。明确培养近期及长期目标、遴选培训、服务使用和管理评价体系,建立政法单位共育、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其他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分工机制,实现沟通会商、联动协作、共享信息的融合治理,有效增强培养合力。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制定台账管理、情况通报、督导推进、动态清退等制度,确保“法律明白人”育得好、管得住,群众找得到、用得上。加强培养工作经费保障,实行动态增长,确保培养手册人均一本、每人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8课时,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培训任务。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培养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法治督察和“八五”普法评估体系,从而保障“法律明白人”培养有序、有质、有量。

从长用活,激发“法律明白人”培养新动力。将“法律明白人”的姓名、电话、职责、照片等相关信息公示于村(居)委会门口等显眼位置,彰显“法律明白人”的社会价值与功能定位。组织“法律明白人”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三熟”优势,用活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影响身边人”等方式,切实承担政策法规“宣传员”、法治文化“传播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律服务“引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参与员”七项工作职责,成为基层最为活跃的“法治细胞”。结合上一年度“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优秀“法律明白人”推荐评比和线上事迹公示活动,选树报道工作典型,激发其工作热情,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作者单位:十堰市委党校2023年秋季第一期中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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