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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污染防治工作受省政府激励

本报讯特约记者叶相成报道: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我市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获评优秀等次,受到省政府激励,获得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2022年,我市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绩效管理综合考评,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28个县域跨界断面和119个乡镇跨界断面的市县乡三级水质监测考核体系、“支沟长”分片包干治理机制,“五河”综合治理成为全国典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1+5”攻坚模式,在全省率先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实行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完成1578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率达87.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7.68%,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农村污水治理模式被列入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案例。与河南南阳、陕西商洛、湖北襄阳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并率先在全省组建社会化环境应急队伍和环境应急突击队。

2022年,全市27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持续提升,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96.3%。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8天、占比92.6%,居全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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