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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城乡居民:

您好!幸福有“医”靠,生活有“保”障。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法定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是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您及家人在新的一年里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我们在此提醒您及时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并就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作简单介绍,希望能对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平安有所帮助。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对象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政府补助标准为640元/人/年,缴费期截至2024年2月29日。如果您是脱贫人口、城乡特困或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享受不同比例的个人缴费补贴,具体请咨询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若您是医疗救助对象,请尽可能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以便更快捷地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您所在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的医保、税务窗口均可办理参保、缴费业务;也可通过鄂汇办 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微信“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楚税通 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线上参保缴费操作方法可关注“十堰医保”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

为保障您2024年正常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住院、大病保险、生育医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请您就近前往服务网点及时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让医保为您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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