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的‘九柄利剑’”系列普法宣传③
利剑三:《反分裂国家法》
《反分裂国家法》反的是“台独”分裂势力。该法于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今年是《反分裂国家法》施行20周年。该法强调了一个中国原则,明确了台湾问题的性质,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保留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行为的规定,极大震慑了“台独”分裂势力,为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提供了有力武器。
《反分裂国家法》不仅为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划定了红线,更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平统一进入良性循环提供了广阔空间。该法第五条重申国家对台湾问题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将其作为和平统一的基础。第六条和第七条用大量篇幅为两岸同胞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持续深化交流交往预留了充分的制度空间,更为两岸在充分政治互信基础上,就和平统一展开有步骤、分阶段、灵活多样的协商谈判作出了长远规划。
事实证明,在《反分裂国家法》的指引和保护下,两岸同胞必将更加深切地体会到血脉相连、休戚与共的民族认同感,也必将在正确道路上共促和平发展、共谋民族复兴。
(据“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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