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0年06月12  星期 > 2版-时政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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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全免

■记者余华韵通讯员家德勇刚唐杰

本报讯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6月1日起,将对城区所有纳税人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税务登记的工本费将由地税部门自身承担。

据介绍,此前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取消了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个人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和新办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此次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范围,涉及市区所有新办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人员;对已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补办登记证的,也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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