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整治汉江河道确保行洪安全
■记者兰瑞文通讯员程荣国钟随波
本报讯 现在正值汛期,也是汉江河道防洪安全的重要时期,郧县综合执法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汉江河道非法采金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汉江河道汛期行洪安全。
抓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汉江河道采金、采砂业主进行宣传。印发 《关于加强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通告》、《郧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金采砂行为的通告》等2000余份,在汉江沿岸码头悬挂汛期禁采宣传标语90余幅,营造了浓厚的依法治理氛围。
抓预警,做好防范。郧县综合执法局与金砂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多项应急预案,成立防汛应急救援分队;金砂公司与各船舶业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00余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抓监管,确保安全。8月上旬,郧县综合执法局在第一时间内准确掌握了汉江河道各采砂采金船舶的停靠及作业地点,划定禁采期和禁采区,并安排4名执法人员长期驻守汉江河上,随时检查运砂船舶,严查超载运砂行为,查处超载船只47条(次),并全部现场强制卸载;强制金砂公司设置了15处集中停靠避险点,所有船只必须集中停靠,每处集中停靠点都安排有6人对所有集中停靠点船舶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和巡查。
抓整治,确保规范。对汛期不服从管理、脱离监管、隐患整改不到位仍冒险作业的船舶,一律要求集中停靠,并依法采取限制离港或拆除采砂、采金机具等强制性措施;对未经许可非法开采的船舶一律驱逐出境,对拒不离开者一律强制拆除、捣毁。8月以来,郧县综合执法局共组织执法行动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车辆80余台次,租用水上交通工具及大型装卸设备30余台次,捣毁非法采砂设施20余套、采金船4条,驱逐非法采金船舶16条,罚没款近50万元。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