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1年09月15  星期 > 7版-民生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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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颁布安全令
要求新能源汽车装监控装置

■据新华网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和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 “安全令”,其中强调要对示范运行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安全监控,特别是加强对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工作状态的监控。

四部委在 《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中要求,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要立即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改正。所有示范运行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与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确认的技术状态严格一致,对投入示范运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要全部安装车辆运行技术状态实时监控装置,特别是要加强对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工作状态的监控。对混合动力汽车按一定比例进行实时监控。另外,试点城市要建立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及事故紧急处置机制。

四部委还要求试点城市根据车辆示范运行实际情况,积极组织车辆制造、运营单位开展安全技术专项研究,特别是针对载客量大的电动公交客车,应在运行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应用行之有效的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产品技术,加强阻燃型车用新材料和车载快速灭火装置的研发应用。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单位,要牢固树立 “质量至上”的意识,建立汽车产品质量责任制,强化产品安全技术研究,强化产品安全试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品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为市场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保证产品一致性,在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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