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
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本报讯 通讯员饶传军报道:4月8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检察院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肩负的职责和使命,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有的放矢。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定侦查监督部为具体牵头负责部门,明确其它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层层落实、统筹推进。加强各责任部门之间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共同预防等工作机制,形成推进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合力。
迅速启动工作,推动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落实落细落地。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办出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与监察机关、法院等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建立互信和协作机制,统一执法理念、执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强与科技、发改委等部门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
积极营造氛围,提升群众对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升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整体成效。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推动专项法律监督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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