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8年04月11  星期 > 8版-社会民生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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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核定启动

本报讯 记者纪枫波 通讯员张辉报道: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该局从本月起进行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核定工作,年度申报时间由以往的6月提前到4月,此举为参保单位增加2个月的申报时间,将有效解决市直4600余家单位集中申报社会保险费带来的拥堵、排队“痛点”,为参保单位提供高效有序的服务。

工作人员提醒,十堰城区各参保单位需尽快携带移动存储设备 (u盘)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单位申报核定科5—15号窗口拷贝申报资料。年度申报后不影响单位后期人员增减变动业务。因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未发布,参保单位进行年度申报核定时,应当按照《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核定办法的通知》(鄂劳社发〔2008〕20号)规定,如实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2018年7月开始核定缴费时,如果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和个人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

据悉,今年年度申报工作中,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精简申报资料,提高申报效率。同时建立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与稽核联动机制,通过稽核关口前移及时消除参保单位少、漏报社会保险费的现象。参保单位瞒报人数、基数以及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按《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第259号令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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