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5月16  星期 > 1版-十堰要闻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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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时强调
用好法律武器 提升工作水平

本报讯 记者周亚晖报道:5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亚平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春存,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有群先后陪同检查或出席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泗河污水处理厂、马家河生态治理示范段,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污水处理厂、丁家营镇二道河村等地,通过实地察看、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王亚平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十堰市委、市政府政治站位高,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履行到位,治理措施实,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王亚平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发挥法律制度刚性约束作用,提升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水平。要进一步聚焦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水污染防治和水质保护重点,紧盯中央环保督察、人大执法检查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持续发力、标本兼治解决问题。要坚持依法监管,严字当头,强化全天候、全流域、全覆盖监督管理,严格依法查处、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发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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