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市民:
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现对“《十堰市空港经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论证”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概况
《十堰市空港经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4年9月11日通过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42次全体会议,会议原则同意规划方案并对规划提出部分优化意见。后因东风小康迁建工厂选址于空港经济区,开发区申请将神鹰工业园北侧、机场路以南1860亩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并于2017年5月27日通过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56次全体会议,会议原则同意调整,要求保留调整范围内的部分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航空路南侧50米绿化带。
武当山机场自2016年通航以来,客流量一直高速增长,原航站楼内部商业设施已不能满足客流需求,亟需在机场周边配套建设部分商业服务设施;东风小康新迁建公司位于航空路南侧,小康三路以东,与机场紧邻,要求开发区在2019年9月之前建成可供企业租用的办公与居住服务设施,以满足工厂投产需要。本次调规范围位于机场航站楼与东风小康迁建新工厂的中间,区位优势明显。但因当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及防护绿地,与片区综合发展要求相冲突。为妥善解决此问题,维护社会、企业稳定,同时保证控规的延续性、合理性、公平性,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称开发区管委会)致函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修改控规,将相关片区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并委托十堰市规划设计院对控规局部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二、调整内容
将原控规中的地块b-02-01、b-02-05进行调整,地块b-02-01原为防护绿地,面积由129.72公顷减小至117.62公顷,减小部分改为地块b-02-05,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原控规中地块b-02-05编号更新为b-02-06,面积4.8公顷,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旅馆用地。控规指标调整见后表。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4、《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
5、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6、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四、公示地点
1、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规划公示栏”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4、控规调整涉及地段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公示内容
土地利用规划图 (已批)、b街区分图则(已批)、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b街区分图则(调整后)(详见规划地段现场张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规划公示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波
电 话:8642972
电子邮箱:120294803@qq.com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用地科
邮 编:442000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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