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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之城 善如潮涌

纪枫波

6月23日下午,为救一名落水的同学,郧阳区15岁少年李一奋不顾身跳进河里,同学得救了,李一却再没醒来;6月24日早上,为救一名落水老人,郧西县城管执法局干部吴志勇跃入河中奋力托举,终将老人救上岸。李一的纵身一跃,划出了人生最壮丽的弧线;吴志勇的奋力一举,绽放出生命最高尚的光芒。他们用青春书写了见义勇为,用无畏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孔子云: “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见义勇为,就是在安与危、生与死面前,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拯救他人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关键时刻,困相帮、难相助,不退缩、不犹豫,李一、吴志勇的行为,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的侠义精神。

见义勇为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国家要强盛,需要民族精神支撑。民族在进步,有赖于文明素养健康成长。李一和吴志勇,向全社会交上了一张见义勇为、美满人间的人生答卷。他们的义举是对见利忘义、见难不帮、见死不救行为的最好回击,他们的义举是高尚情操的具体体现,必将在全社会产生巨大的正能量。

见义勇为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义务。黑暗最怕的是光明,善良的十堰人民不乏爱心:2018年8月24日,房县上龛乡村民、老党员绳崇波跳进河里连救祖孙3人;2018年1月15日,市公安局东岳分局老民警鲁志学徒手接住跳桥少女,自己却被砸骨折;几天前,候选全国道德模范的的哥温国学曾深夜刀下救出环卫工……在十堰,见义勇为者 “群星闪耀”。 “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见义勇为应当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当一个个不起眼的善举汇聚成河,成为每位十堰人的自觉行动时,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我们身边定会涌现出更多的好人,大美十堰也会因此满目和谐、四季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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