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市树市花
市树:香樟、栾树 市花:紫薇、石榴
本报讯 记者周亚晖报道:昨日,记者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审议批准香樟 (小叶樟 )、栾树、紫薇、石榴为我市市树市花。
市树市花是城市地域、人文特色的浓缩和象征,是现代城市的名片,对带动城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知名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1986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樟树为市树、石榴为市花。1987年6月,经市人民政府提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当时的第二汽车制造厂厂树广玉兰、厂花月季增补为市树市花。自此,我市市树为香樟、广玉兰,称为兄弟树;市花为石榴、月季,称为姊妹花。
此次市树市花评定,市政府充分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 在10种候选市树市花中,评审专家多数推选香樟 (小叶樟)、栾树为市树,紫薇、石榴为市花。在征求民意阶段,候选的市树市花分别在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市城管执法委官网等媒体公示,然后进行网络和电话投票。经过多方评定,同意选择香樟 (小叶樟)、栾树为市树,紫薇、石榴为市花的市民投票占大多数。最终,市政府根据民意,将市树市花作为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确保市树市花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适应性,市政府又安排市城管执法委在近几年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大量栽植候选市树市花品种,通过实践来检验其生长状况。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通过实践检验、专家论证、市民评选决定的市树市花,地方特色鲜明,意涵深厚丰富,充分体现了十堰的植物特色,延续了十堰的历史传承,彰显了十堰的人文底蕴,进一步提升了十堰的城市形象,展现了“大美十堰”的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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