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弘扬制度优势,努力提升十堰改革发展的治理能力,
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关乎民族存亡的历史性课题。沿着近百年党的奋斗史、70年共和国的发展史、40年的改革开放史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奋进新时代”的时间之轴,我们充分看到“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答案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坚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斗争。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逐步确立并巩固了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独特优势,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也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一个基本依据。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其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它统领和贯穿其它各个方面的制度。着眼于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四中全会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明确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基本要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更加需要推进改革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中形成的,也必须和必然在改革创新中走向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新征程上,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从国情出发,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才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增强制度意识,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引领全社会增强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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