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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治共享
——郧西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特约记者张春斌杨洪霞陈迪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这为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如何加强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郧西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近日,记者深入该县城乡进行探访。

有困难找楼长

12月4日上午,三官洞林区祖师殿村扶贫安置点楼长王秀国按时巡查,挨家挨户检查楼栋卫生情况。“劝导1年多,大家的文明意识明显提高,楼栋里环境也越来越好。”除了担任环境保洁员外,他还是矛盾调解员、消防安全员、法治宣传员、邻里互助员、信息收集员、移风易俗倡导员。

郧西县是易迁扶贫大县,有易迁户26088户70928人,已建成易迁安置点1116个。但集中搬迁后,出现了邻里矛盾频发、安全隐患凸显、居住环境脏乱、陈规陋习乱象等诸多问题。从去年开始,该县在易迁点推行 “楼长+3+N”(3即 “三治”、N即“七小员”)管理模式,着手开展“微治理”。该县以20至30户易迁户为单位,配备1593名楼长,主要任务是化解小矛盾、整治小环境、治理小隐患、开展小互助、收集小信息、纠正小陋习。

“到目前,易迁点矛盾隐患大幅减少,村民素质显著提升,居住环境有效改善,邻里关系和睦融洽,村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不断增强,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也逐步提升。”郧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宏明说。

有矛盾找律师

2016年2月21日,郧西县店子镇大坝塘村6组村民杨正益和吴功伟因5万元建房欠款发生纠纷,几年里村委会多次进行调解,都没达成和解。12月7日,联系大坝塘村的律师王健康了解情况后,对双方矛盾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化解矛盾。

“找认识的人调解难免会被认为不够公允,效果不好。”王健康说,现在由律师来调解,从法律视角解决日常纠纷,更有说服力。

郧西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山广人稀,基层法律服务难以满足农村法治建设需求。2018年11月,该县启动“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由县财政出资480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职业律师进驻全县286个行政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咨询和援助,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该县出台实施方案、考评办法、评分细则等,明确律师进村工作时间、任务,要求律师每月到包联村工作不少于2天,每月开展1次法治宣传或法律咨询活动,服务期内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0%以上,对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同时,每名包村律师要把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执业证号、服务内容等在村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如今,遇到问题,村干部、纠纷当事人都主动邀请驻村律师参与调解,“要用法,找司法”“有官司,找律师”正成为当地群众的共识。

有问题看村规

“爱清洁,讲卫生,环境美了才是真;勤打扫,多种花,美化庭院靠大家……”郧西县香口乡八亩地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墙上,一条条脍炙人口的标语吸引记者的眼球。

这些标语基本涵盖环境整治、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土地管理等村庄治理的方方面面,比起生硬的法律法规,更易让人理解接受。

“新村新规新气象,公平公正不偏袒;不忘初心担使命,构建和谐新村貌……”在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三天门村举行的文艺活动中,村治调主任杨祖胜自编了一段花鼓戏,引得村民拍手叫好。

村规民约是管理农村事务的 “契约”,涵盖治安防范、矛盾化解、义务劳动、环境治理、居家养老、村容村貌、村庄规划等方面内容。目前,该县286个村以村规民约修订完善为抓手,弘扬传统美德,培育乡风文明,美化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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