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出台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十项措施
本报讯通讯员石轩报道:近日,十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十堰市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具体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1.组织力量下沉疫情防控一线。严格落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进社区、进网格,定人、定岗、定时、定责,下沉一线、冲锋在前,接受社区统一指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有序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下沉到社区 (村)等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依法防控、社区防控、群防群控,加强战 “疫”期间基层基础管理。强化市级领导分片联系县 (市、区)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社区 (村)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包保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发动群众,以抓铁有痕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2.坚持在一线考察识别使用干部。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现实表现情况记录工作通知》要求,建立领导干部疫情防控重大表现情况直报制度,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强化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和使用干部,及时选优配强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对不胜任疫情防控工作的坚决进行调整。(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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