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政储出2017第29号储备地 (标准地)项目进行方案批前公示,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将依程序批准该设计方案;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何家沟工业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6258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新规划建筑面积为42673.55平方米。规划建筑功能为生产厂房及辅助办公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为69990.51平方米 (车间建筑高度超过8米双倍计容),容积率1.12,建筑密度56.98%,绿地率10%,道路出入口为鸳鸯路。建筑风格及色彩:辅助办公用房为灰色外墙漆,厂房为灰色彩钢板外墙和灰色彩钢瓦屋面。经审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建筑间距、日照等各项指标均符合 《十堰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2016年版)等相关规范标准及控规要求。现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二、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 《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十规条字 (2017)年第5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5、2020年3月15日,茅箭区行政审批局召开并整理的 《关于十堰市茅箭区何家沟片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十堰市茅箭区重资产丰田正奥)项目推进会备忘录》意见以及茅箭区城投公司关于承诺做好该项目消防建设保障的承诺书。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批前公示栏 (七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 《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自 《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80109
联系人:杜鹏 李清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邮编:442000
附件:十规条字(2017)年第5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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