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以国通讯员 郑俐 报道:2021年,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法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以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日常监督执法等中心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和卫生安全感。
强化疫情防控督导,切实筑牢安全屏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下发了《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指引》等文件,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对11家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城区259家民营及小型医疗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限期整改。对12家负责新冠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巡回督查,进一步规范接种流程,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完成阶段性任务。开展企业疫情防控督查,并重点对“三站一场”、医学集中隔离点、大型场所等开展防控督导检查,坚决守住疫情防线。
强化医疗卫生监管,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非法医疗美容、不合理医疗检查、医疗广告、健康体检突出问题、人类生殖辅助技术应用监管打击代孕及非法采供卵等专项行动,处理群众投诉举报42起,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68件,约谈36家医疗机构负责人。严厉查处医疗废物废水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办医疗废物废水案件9件。
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主导成立“十堰市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市职业病防治院,承担全市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健康知识网上答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线上线下共培训2万余人;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宣传活动。按照省卫健委交办的职业健康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对52个企业84名劳动者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率100%。全年开展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变更检查49户次,完成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卫生审查及竣工验收44户次,放射诊疗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
加强饮用水监管,保障市民饮水安全。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管网末梢水日监测日公示、每季度水质常规监测分析工作,集中式供水单位全覆盖,日监测水质合格率达96.71%。结合“两会”、春节、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等重点时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测,严把生活饮用水“安全关”。对县(市、区)集中供水和农村饮用水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督查,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为有效保障本地区饮用水安全贡献了卫生健康部门的力量。
强化学校卫生监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监管学校17所,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传染病防控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学校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青少年近视防控督导、中高考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学校监督检查、成人高考保障为重点,监督检查学校92户次。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10所,均定为B级;完成15家学校、5家托幼机构、5家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卫生检测,对不合格学校均责令改正并下发通报。
强化消毒产品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消毒产品和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抗(抑)菌制剂专项检查、疫情防控督导、双打假宣传、国家和省级双随机等5大行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共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2户次,合格率91.1%;共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5户次,未发现违规添加、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卫生要求等现象。巡查消毒剂经营使用单位20户次,抽查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累计300余种,未发现标签、标识不符合卫生要求和违规宣传等问题。
开展食品安全备案,完成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参加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发放食品安全标准知识等各类宣传资料,并接受群众咨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征求意见25件、备案29件、注销2件。牵头全省饮料类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开展座谈及培训11次,完成现场调查8次,上报饮料类专项调查问卷173份,收集意见和建议22条。

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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