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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有所医强保障
——我市2021年医疗保障工作综述

文/图记者马胜江通讯员 杜姗姗陈涛

医保办理更加方便,药品价格不断降低,支付方式更加便捷……

去年以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坚持党建引领,聚焦服务创新、惠民利民,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2021年,我市医保脱贫攻坚工作在全省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城乡居民市级统筹改革进度全省排名第一,医保支持商业保险发展探索推进惠民保被列为国家级试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被列为省级试点。

强化党建筑牢根基

近几年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以建设“政治医保”“清廉医保”“法治医保”为主线,持续强化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制度管理体系建设,为医疗保障工作筑牢根基。

2021年,市医保局党组组织中心组学习15次,举办专题讲座8场,党组书记讲党课5次,举办主题党日活动22次,制定《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等7项党建工作制度和10项业务工作计划,“一岗双责”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全年观看警示教育片人数达100余人次,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7个,明确风险岗位22个,制定防控措施37条。

在此基础上,以扎实开展《国家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工作为契机,出台《十堰市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十堰市医疗保障基金内部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制度管理体系的同时,组织“全覆盖检查”“问题清零”“三假整治”等专项检查9个批次。

2021年,检查医疗机构1075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450家,追回医保基金407.71万元。对湖北省“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针对脱贫攻坚时期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反馈的涉及全市医疗保障部门2389条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组成工作专班,摸清问题底数,建立整改台账,认真完成整改。

创新服务便民利民

群众办事方不方便,群众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始终是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工作重心所在。

近几年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实现各项服务便民利民。

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参保缴费、转移接续等10个方面39项高频业务进行细化,对脱贫攻坚时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生、新生儿等7类重点人群参保工作进行明确;出台《关于提高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医保待遇水平的通知》,将血液灌流治疗方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医保支付限额由6000元/月调整为6500元/月,解决肾透析病人“待遇标准低”难题;细化完善意外伤害认定情形、认定程序和经办流程,解决意外伤害人员“同地不同政策”难题;拟定“两病”工作落实方案,解决“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难”问题……市医疗保障部门从政策制定上创新思维,方便群众。

智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办理业务越来越方便。市医保部门通过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已产出病种及病种分值6175个,预计 DIP系统正式运行后,全市每年可减少医保基金浪费3亿元以上,过度医疗、过度检查问题将得到有效治理。全市城区医保业务经办大厅增加为4个,办理窗口增加到11个,居民可就近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参保登记等15项医保业务,参保登记、核定缴费等30项常用医保业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70%以上。

用活资源增强保障

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始终当好参保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守护者,坚持“稳征收、保运行、抓扩面”三措并举,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广泛宣传动员,争取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支持,公安、司法、税务、监察四方联动的“234”工作法,全方位做实参保扩面征缴工作。2021年,全市参保人数达313.33万人,较上年增长2.4万人,参保率97.8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81个百分点,基金总收入达42.65亿元,同比净增2.4亿元,全年医保费支出达38.6亿元,同比增加7000万元。

为助力乡村振兴,全市将脱贫攻坚时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对低保对象、城乡孤儿、优抚对象等六类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继续实行差异化资助,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持续减轻困难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为全面控制、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在全市150余家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措施,实现首批25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1.26%,第二批32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5.5%,第三批55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75.68%,总计完成4批次157个品种4200万元的采购任务,让就医群众用上了便宜药、放心药。通过推进医用耗材改革,实现700元的平价优质心脏支架正式落地我市,极大减轻了我市重病患者经济负担。

为全面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我市医疗保障部门不断创新保障渠道,持续增强保障能力。

服务群众担使命,创新发展谱新篇。新的一年里,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将围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加大参保覆盖力度、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三医联动改革”等中心工作,为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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