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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挂牌出让公告
丹自规挂告字〔2025〕01号

经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先租后让”方式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1.规划控制指标(见下表)

2.出让方式

(1)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租赁期限确定为3年,3年租赁期满后,经核查该地块达到合同约定的用地条件及其他相关指标后,办理剩余47年的土地出让手续。

(2)租赁价款=(成交总价/租让总年限)×租赁年限。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租金,若溢价成交的,土地承租人需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10日内,按照约定的租赁年限一次性补齐土地租金。租赁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土地价款等于土地成交总价款减去已缴纳的租金。

3.“净地”标准

宗地已达到“净地”供应标准,即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土地用途等规划指标明确,用地红线外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必备开工建设基本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竞买申请不予受理:

1.在丹江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过程中有欠缴土地出让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未接受处理等行为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竞买的情形的。

自然人参加竞买的,须承诺竞得后在地块所在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三、挂牌文件获取

各地块出让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2月5日16时前到出让人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丹江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报名申请与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2月5日16时前,到丹江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电话或口头报名)进行资格预审,并按挂牌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6时,申请人名称与交款人名称应当一致。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竞买资格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丹江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将在2025年12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挂牌地点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0时至2025年12月8日10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需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土地租赁价款后,凭《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由出让人与承租人按现状地形交付土地。竞得人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经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规划和单体设计方案实施,严格执行并落实各项指标管控要求。使用地块过程中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由承租人按规定承担。

2.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届满3个月前向出让人提交承租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申请,出让人根据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达产合格情况认定意见,为承租人办理租赁转出让相关手续。若认定不合格,则终止土地租赁合同,向土地承租人发出终止租赁合同通知书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由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机器、工器具及工艺设施等不予补偿,动产搬迁费用不予补助。土地租赁年限届满投达产未达到要求的,允许续租一次,续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年租金按租赁时平均年租金缴纳,续租期满投达产认定合格,可办理租赁转出让相关手续,否则按上述认定不合格的情况执行。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丹江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江口市丹江大道支行

账号:942004010090068889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丹江口市水都大道38号

联系人:吴先生0719-5218826

联系单位:丹江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联系地址:丹江口市深沟路2号

联系人:艾先生0719-5236659

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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