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资金
计划更新城区63部老旧电梯
本报讯记者徐国文报道:6月1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获悉,我市成功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资金1125万元,专项用于十堰城区63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
此前,我市城区不少老旧小区电梯服役年限偏长、故障高发,既影响居民日常出行,还暗藏安全风险。聚焦群众居住烦心事、揪心事,我市抢抓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政策机遇,全面摸排筛查存量老旧电梯,积极向上申报资金。本次获批更新的63部电梯里,10至18层楼栋电梯27台,19层及以上楼栋电梯36台。
据介绍,本次老旧电梯更新专项申报对象为合规建成、完成使用登记,存在服役时间久、设备配置落后、故障率偏高、居民改造诉求迫切等特征的居民住宅在用电梯,电梯大修、局部改造不在申报范畴,政策优先保障投入使用满15年及以上的老旧电梯换新。
资金补贴实行分层分档定额补助:9层及以下楼栋电梯单台补助10万元,10至18层楼栋电梯单台补助15万元,19层及以上楼栋电梯单台补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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