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6年09月12  星期 > A03版-综合报道 > 正文
 [字号   ]   
房县人民检察院
精准监督让文物“有名有实”

本报讯通讯 员 刘联红何如徐青松 报道:9月9日,房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开展专项整改“回头看”,此前错挂在普通民居上的文物保护牌匾已全部拆除,房县第二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显圣殿)保护标识完成规范布设安装。

此前,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房县第二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显圣殿)作为承载土地革命历史的重要史迹,规划核定的红色文物保护标牌长期空缺、未按规定悬挂。与之形成反差的是,一处普通民居却错误悬挂该红色文物保护标识,出现文物标识错位问题,既混淆革命遗址真实区位、降低红色地标辨识度,也有损革命文物保护管理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办案检察官通过现场勘查取证、调取文物认定档案、查阅地方党史文献、走访相关工作人员等方式,查清红色文物标识牌错挂事实。秉持“诉前纠错、府检联动、源头治理”的公益诉讼办案理念,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属地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精准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属地政府迅速推进整改工作,摘除普通民居上错挂的红色文物保护牌,完成房县第二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显圣殿)文物标牌布设,实现点位、名称、史实一一对应。同时,对辖区全部红色旧址、革命文物标识开展摸排自查,建立标牌布设台账与常态化巡检机制,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