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6年09月16  星期 > A03版-综合报道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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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普法案例解析
经营场所拆迁能否变更许可证

零售户赵先生:我从事零售经营多年,已依法办理并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城市建设需要,原经营地址拆迁,我将门店搬迁至附近街道,目前新店已正式开业,打算继续经营卷烟零售业务。我原本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可以通过变更经营地址的方式继续正常使用?

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从核定经营地址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

您的店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搬迁,如果搬迁后的地址还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原发证机关辖区,可以申请变更经营地址。许可证能否顺利变更,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审核,重点核查新店经营场地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范、周边是否存在中小学等限制性经营情形,最终以现场核查及相关政策要求为准。(通讯员 王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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