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郭军报道:近日,竹溪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典型关爱礼遇工作的通知》,围绕政治尊崇、健康保障、出行文旅、住房养老、子女入学等方面推出12项关爱礼遇措施,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鲜明价值导向。
该县明确关爱礼遇对象为户籍在竹溪县或长期在竹溪县工作、生活,并被各级文明办评选表彰的先进典型,包括全国、省、市、县道德模范(均含提名奖),以及中国好人、湖北好人、荆楚楷模、十堰好人。原则上不含已故、长期不在本县居住生活的道德典型;经有关部门认定出现违纪违法、违背公序良俗、失德失范行为的,不纳入礼遇范围。
根据《十堰市关爱礼遇道德典型实施办法(试行)》,该县结合本地实际,将道德典型纳入春节前县、乡两级集中走访慰问范围,邀请他们出席重要典礼、仪式和重大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道德典型作为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公职人员职级晋升中,将其道德典型身份作为重要依据予以推荐。
在健康、出行和文旅礼遇方面,道德典型每两年可在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医院享受一次免费体检,标准为1000元/人;本人可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县内收费景区(点)免首道门票;在竹溪亚新影院、肖家边影院观影享受4折购票优惠,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赛事)门票享受5折优惠。通信方面,每月赠送道德典型本人10G流量,另办号卡套餐享受7折优惠。
住房、养老和入学等民生礼遇同样具体。符合公租房、保租房申请条件的道德典型,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本人第一年房租可享8折优惠;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申请入住县内公办养老机构,可优先安排并享受床位费、护理费9折优惠;道德典型子女有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公办幼儿园需求的,不受户籍限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竹溪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关爱礼遇道德典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让道德典型受尊崇、有实惠,进一步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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